打著共享旗號進軍台灣的Uber,近來爭議不斷,一大原因是交通部與Uber陷入各持己見窘境。台灣未有針對「Uber模式」,也就是針對車輛共享的法規,舊法對新創商業模式自然無法可管。

Uber堅稱自己是「資訊平台」,只提供「共乘」媒合服務,並非車行,避開一切運輸業管制與稅收相關規定。但事實上,Uber的載客行為與計程車提供的服務並無兩樣,也早已偏離「順風車」概念。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

油煙分離機

對政府提出的納管、繳稅、保險3大底線,Uber始終未買單,換言之乘客搭到的車輛若出事、發生消費糾紛,Uber在台灣的宇博公司並不負擔任何責任,對消費者或是司機皆相當不利。

Uber和主管機關各說各話,駕駛繼續不合法上路,乘客繼續冒險搭車。缺乏遊戲規則的共享經濟,消費者成為最缺乏保障的一環。

總公司位於荷蘭的Uber,和「空房共享」的air bnb、提供網路片源的Netflix、媒合民宿和飯店空房的Agoda等跨境電商公司,在台都面臨如何規範的考驗。不可否認,這些跨境電商公司提供的服務,龐大的使用量與客戶數,反應「共享」等新興商業模式已成為大趨勢。

而這些以「不落地」繞過台灣的金流模式,應如何繳稅管理,成為政府必須通盤考量的課題。否則Uber的「合法性」爭議,不會只是個案。

(旺報)

arrow
arrow

    tctdx82pv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